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继承权,具体内容如下:
1、在法定继承人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有代位继承权,所以继承人子女有继承权;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它未篡改部分仍属有效;
2、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