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如果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二)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以下不同:
1、性质和效力不同。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质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两次继承。转让继承人只行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2、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让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可以因任何继承人死亡而发生,任何继承人都可以成为转让继承人。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之前,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转让继承人是被转让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让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转让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仅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5、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