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工家属死亡是否有丧葬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 助费: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 ;一周岁至10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