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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欠债法院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9-27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方欠债法院一般不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是一方欠债,但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还债吗?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法上面离婚后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依然有效,依旧要按照约定偿还,但是个人只需要个人偿还,不用夫妻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老公欠债去世老婆需要还吗

老公欠债去世老婆是否需要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女方一起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离婚后,女方也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是如果女方欠债只是为了自己的个人花销,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进行偿还。离婚后,女方也没有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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