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允许土葬的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
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