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
1、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2、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节假日为一些公司作临时促销员。劳务派遣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劳动派遣的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员工的服务单位和管理单位分离,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机制。扩展资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者自进入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需要劳动者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要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工作服、工作标识、胸卡、考勤卡。一般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就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了,但除此之外,入职协议等等也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