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的”临时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如果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