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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应该如何取消

2023-09-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一、贫困户标准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1、第一步:预退出。

2、第二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3、第三步:摸底调查。

4、第四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5、第五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6、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7、第七步:退出处理。

三、贫困户标准条件如下: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2、家庭住房困难,还居住在危房里面,没有资金进行改造房屋;

3、家庭因贫困无人参加新农村医疗保险,没有医疗保障;

4、家庭成员因贫困不能到学校进行义务教育,或者因为贫困而不得已辍学在家,或因学习教育使家庭负担加重。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一)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扶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场硬仗之一,并作出了新的部署;(二)从脱贫任务来看,未来三年仍有约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剩余三年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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