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1、无仲裁协议;2、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3、违反法定程序;4、伪造证据;5、对方隐瞒证据;6、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法律分析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拓展延伸
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申请要求和相关规定
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需满足一定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应在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附上仲裁裁决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此外,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六条,撤销申请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事由,如裁决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组成不合法等。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决。请注意,撤销程序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司法管辖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仲裁法》,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主要有六种。申请人应在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提交书面申请、裁决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撤销申请应满足一定的法定事由,如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组成不合法等。具体要求和规定可能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