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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有期徒刑是否可减?

2023-09-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1年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等。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由相关法院进行。有期徒刑是常见刑罚,严重违法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分析

一、有期徒刑1年可以减刑吗?

有期徒刑1年可以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有关减刑的司法解释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被处有期徒刑是属于常见的刑事处罚范围,相关事项的认定上,可以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恶劣的违法事实的,是可能被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有期徒刑1年可以减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涉案事实后果,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会进行合法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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