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与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关系已经构成,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劳动关系,即依法认定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签署书面合同,双方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同时员工应当履行相应的劳动职责。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式继续雇佣。另外,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该义务,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