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时,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行为能力人接受别人的赠与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而父母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因此涉及到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人的效力问题。
法律分析
小孩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父母将房产所有人登记为子女时,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其余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上述行为无效。接受别人赠与,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即使是纯粹的法律利益,无行为能力人也不能单独作为民事活动,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父母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这就涉及到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人的效力问题。
拓展延伸
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中是否包括小孩名下的房产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查看小孩名下的房产是否是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如果是,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一。其次,需要查看夫妻双方是否在购买该房产时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明确了该房产的归属。如果有,那么需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来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需要考虑小孩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居住的家庭住房。如果是,那么该房产也可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之一。总之,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中是否包括小孩名下的房产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
结语
小孩名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无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判断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出资、协议和居住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