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2、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3、《增值税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销售货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电脑,适用3%征收率。
4、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以及销售自己未使用过的旧货,按照3%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同样为3%,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酒店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适用3%征收率。
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营改增后的政策包括5%的征收率,具体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不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土地使用权;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