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
1、年度不超过三万六千元的税率为3%;
2、超过三万六千到十四万四千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超过十四万四千到三十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超过三十万到四十二万的部分税率为25%;
5、超过四十二万到六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超过六十六万到九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超过九十六万元的税率为45%。
需要缴纳个税的个人所得包括:
1、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经营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
7、以及偶然所得等。
不缴个人所得税的后果:
1、如果缴纳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和送交纳税资料的,税务机构会命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且处以轻度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会处以更高额度的罚款;
2、如果纳税人没有纳税申报的话,税务机关必定会追讨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同时还会对逃避税收的行为追收滞纳金,按一定比例来收取罚款。
综上所述,工新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就是年收入需要减去6万元及专项附加扣除后的收入才开始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