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倒塌补偿应找拆迁管理部门。补偿可货币或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重置单价+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建筑面积。评估由估价机构进行,基价及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倒塌补偿找拆迁管理部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拓展延伸
农村房屋倒塌后的法律救济措施
农村房屋倒塌后,受损业主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措施来获得补偿。首先,业主应及时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和目击证词等。其次,他们可以向当地政府或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评估房屋损失和补偿金额。同时,业主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在申请过程中,业主应提供详细的房屋信息和损失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评估报告等。最后,业主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争取合理的补偿。重要的是,业主应积极参与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获得公正的法律救济。
结语
农村房屋倒塌后,业主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救济来获得补偿。及时报案、保留相关证据是第一步。向政府提出申请,咨询律师是关键。提供详细信息和损失证明,争取合理补偿。积极参与、合法维权,获得公正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