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
一、医疗事故赔偿范围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应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或者丧葬活动的患者近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对于近亲属的相关费用的计算人数应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对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医疗事故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致死赔偿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根据残疾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残疾确定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人,养到16岁。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养育20年;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用: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