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
(一)出险报案。
(二)损失确认。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死亡要赔这些费用: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