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此借款用于你们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并用家庭共同财产还款,离婚时此债务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们要共同承担。
2、如果此借款是你妻子以个人名义借款,并超出你们家庭日常生活开销,那么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3、如果此借款是以你妻子以个人名义的借款,也未用于你们共同生活开销,你们婚前或是婚后以书面形式约定个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你帮她款后,在离婚时,你可以就此还款向你妻子主张债权。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