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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条件

2023-11-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非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1、直系亲属。以上条件满足任意一条都可以迁移。如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侄女外甥等都不算直系亲属;
2、有房产(个别地区有车)可以迁入户口;
3、结婚(以结婚证为准,其中一方有当地户口)。
市外迁入(招工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3、人社局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以上)的证明;
4、申请迁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如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关系的,需提供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入单位集体户或本市亲属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或入户地户口簿;
7、入本市租住地的,提供房管局颁发的《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房主户口簿和身份证。
大学生毕业迁入,若迁入亲属户口的,需提供亲属户口簿,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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