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没有共同子女的一方死亡的,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一方的部分分离处理,然后剩余的部分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起作为遗产按照死者的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以下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