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病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违法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因患重病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大病期间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补偿问题解析
在大病期间,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补偿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因大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通常涉及工龄、工资、福利等因素。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还可能存在特殊的补偿政策和程序。因此,雇主和员工在面临大病期间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大病期间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补偿问题十分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相应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涉及工龄、工资等因素。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政策和程序。雇主和员工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