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村拥有自建房的农民,自主向村里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里、乡里相关工作人员到村里实地查看,审查,无误的签字同意、农民递交材料到县规划局或其他审批部门,批复通过的,即可领取到相关的证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