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定职工距退休不到五年可以申请内退,需本人申请并得到企业批准。劳动部通知也强调同样条件。企业强制内退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法律分析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9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规定:“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由此可见,办理内退的条件是法定的,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办理内退的职工必须是企业的富余职工。二是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国务院政策规定的内退程序是要求本人申请和企业批准同时具备,也就是,内退首先是职工本人的意愿,其后得到企业认可,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如果企业强制规定某类职工要办理内退手续,显然不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到市或省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企业强制职工内退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是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单方违约行为,和构建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是背道而驰的。
拓展延伸
职场退休:工龄满30年的职工如何顺利离职?
工龄满30年的职工在职场退休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以顺利离职。首先,他们应与雇主沟通,并提前通知雇主有关退休意向。接下来,需要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了解内退政策和程序。职工可能需要提交退休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如工龄证明、身份证明等。此外,还需要办理社保、养老金等相关手续。在内退前,职工应与单位解决工资结算、年假等事宜,并与同事、上级做好交接工作。最后,离职时,职工应注意办理离职手续,如办理离职证明、离职交接等。综上所述,工龄满30年的职工要顺利离职,需要提前沟通、了解政策、办理手续,并与单位做好交接工作。这将确保他们能够顺利退休并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结语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和劳动部通知的规定,办理内退的条件是法定的,必须符合企业富余职工和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要求。内退程序要求职工本人申请并得到企业批准,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如果企业强制规定职工办理内退手续,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是单方违约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和人性化管理背道而驰。工龄满30年的职工顺利离职需要提前沟通、了解政策、办理手续,并与单位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其退休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