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平均分担债务。但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则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独自承担:(1)男女双方约定由各自承担的债务;(2)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无论第三方是否知晓双方同居关系;(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从事经营活动并未将收入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
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拓展延伸
未婚夫妻的财务责任如何处理?
对于未婚夫妻而言,财务责任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和处理的重要问题。尽管没有结婚证,但他们仍然有一些方法来处理财务责任。首先,他们可以通过签订财务协议来明确双方的财务责任和权益分配。这样可以确保在分手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双方都能公平地处理财务问题。其次,他们可以建立共同账户来管理共同的开支和债务,以便更好地跟踪和管理财务状况。此外,他们还可以考虑购买合适的保险,以保护双方在意外情况下的财务利益。最重要的是,未婚夫妻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共同制定财务计划,以确保双方的财务责任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同居关系解除时,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平均分担。但存在以下情形时,一方各自负责偿还债务:1.男女双方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2.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不论第三人是否知晓双方为同居关系;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从事经营活动并未将收入用于共同生活。对于未婚夫妻而言,应通过签订财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财务责任和权益分配,建立共同账户管理共同开支和债务,并考虑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保护双方的财务利益。重要的是,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共同制定财务计划,确保财务责任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