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租人不能成为地役权主体。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可以设立地役权的人为地役合同中拥有需役地的人,即不动产所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