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年有收入但未预缴申报,需要在年终补税。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3)上年预缴申报时,超额享受扣除的。
一、年收入超过12万可以退税吗
可以,退税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二、税务局能查到工资吗?
1.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三、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时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按综合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由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支付方)按照支付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率(按次)分别为20%、30%和40%,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每次收入的20%。
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扣除)*适用税率
如,A歌星一次性取得演唱收入40000元,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A歌星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1-20%)*30%-2000=7600元。
再如,某讲师收到3800元讲课费,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该讲师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3800-800)*2%=600元。
(二)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按照税法规定,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应当办理汇算清缴。执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限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清缴,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