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以农民房屋为例,宅基地土地归集体所有,什么人具有资格来享有这块土地上所产生的收益,则为村集体成员,也即收益按照资格权进行分配,但具有资格的人并不一定使用相应的宅基地,可以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人从而获得收益。
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怎么分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分给个农户建房使用。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有使用权。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村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我国长期的政策。
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就是:
(1)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2)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3)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所有,这就是前两权的具体含义也是长期以来的政策。
而此次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新的地方在使用权的适度放活。这里我们将适度与放活分开理解。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有什么好处
(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
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大的创新就是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相当于耕地的承包权,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在农民无失地之忧的前提下实现耕地流转,既能保障农民利益,又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丰富宅基地用益物权,允许有偿流转和抵押。
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允许农户宅基地占有权自愿、有偿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外有条件流转和抵押,激活大量沉睡的农村土地资产,有效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维护集体成员权利。
(三)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用地节约。
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户宅基地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偿退出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有限期流转,利于盘活利用闲置、空闲土地,减少农民建房难和农村违法用地,发挥土地资源的要素功能。
(四)明晰宅基地产权关系,维护土地权益。
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律和政策上明晰三权权能边界、权能关系,有利于坚持和巩固集体所有制,维护所有者、占有者、使用者各方利益,既可以增加集体和农户经济收入,又保障了农户长期保留或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权利,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五)使用权分置表明可以突破传统租赁的20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