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须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流程:
(1)在高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人才中心。
(2)在原工作单位的辞职、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档案:本人或委托人凭身份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辞职(辞退)等离职文书、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有效文书到我中心开《商调函》后,凭《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3)、在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档案,本人或委托人凭身份证到成都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到对方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