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构成特征有: 1、该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该罪的主体是满十四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3、主观上行为人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或幼女发现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