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公司破产关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关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破产保护:维护员工权益的关键措施
破产保护是确保在公司破产情况下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举措。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一系列关键措施至关重要。首先,要确保及时通知员工破产情况,明确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其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员工进行积极互动,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关切。同时,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协商,以确保员工利益得到充分代表和维护。此外,制定和执行合理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支付应得的工资、福利和补偿金。还应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转换服务,帮助员工重新就业。最重要的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破产过程中不侵犯员工权益。通过这些关键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结语
在公司破产关闭的情况下,保护劳动者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执行破产保护时,及时通知员工、建立有效沟通、与工会协商以及提供合理福利计划和就业转换服务都是重要步骤。通过遵守法律法规和综合应用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