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的后续行为来量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