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2023-11-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离婚时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一、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二、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三、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四、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五、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意: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该尽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在保全措施后30日内没有行动的,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2.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