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所放人流程分为两种情况:一、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通常延迟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按照严格的时间放人;二、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从一般情况来看,基本在上午或者下午18:00前为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