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房产抵押怎么办理: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第三步、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第四步、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步、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二、房产抵押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