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立案,就表示进入了刑事司法程序,公安机关对案件开始调查了,犯罪嫌疑人最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章,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但立案,并不表示一定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会被法院判刑,要看证据和犯罪的危害程度。
刑事不立案,就表示某种行为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处置。依据《刑诉法》的规章,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捕,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