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由山东青岛寄投四川自贡的未保价的干海产品大虾四斤,价值300元,到达自贡是1月17日,我收到邮件是2月2日,邮件内的干海产品已经腐烂变质,按规定应该怎样赔偿快递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快递延误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快递服务》行业标准附录A: 1、赔付对象。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2、赔偿原则。 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3、赔偿标准。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什么是快递延误。 快件延误是指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但尚未超出彻底延误时限。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