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诈骗罪如何立案
诈骗的立案方式如下:
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不立案有以下办法解决:
1、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为什么不立案;
2、如果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对该诈骗案件立案侦查。
二、刑事案件立案流程
刑事案件立案流程具体如下:
1、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