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让投资企业国有股权需报送如下材料:
1、转让申请书,以及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营业执照;
4、股权登记证明;
5、转让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材料;
6、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