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受害人首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状。一审审理判决后,当事人如不服可提起上诉进行二审。二审判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不可再上诉。如仍不服,可进入开庭审理程序,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环节。法庭调解后,若无法调解,法庭将依法判决。审判结果将在六个月内做出,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法律分析
车祸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乐见的,但是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却是经常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面临对车祸损失的经济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通过协商达成损失的赔偿,那么车祸事故受害人就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车祸事故属于民事侵权事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应用一审普通审判程序。
1、车祸受害人决定上诉后,首先要向当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合,符合条件的,则会在提交诉状的七日内立案;审合条件不符合的,会对诉状予以驳回,受害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法院确定立案后,会在立案后五日内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要求被告在十五日内完成答辩状,以便法庭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检,做好审理前准备。
3、接下来进行的是一审审理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仍然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审理。
4、二审的审判结果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一经下达,对此裁判结果原告不能再进行上诉。如果对判决结果仍旧不服,那么就要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5、开庭前三天,法院将会通知案件各方相关人员,准备开庭。开庭后,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各项事宜。首先由受害人陈述请求,出示证据,法庭人员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确认和鉴定,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质证结束后,就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先由原告进行发言,然后被告做出答辩、证人发言和互相答辩。双方对事件的争议辩论清楚进行核实后,法庭调查结束,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不能调解则会对此案依法进行判决。
6、审判结果会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做出,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庭长签字,结果再推迟六个月下达。
结语
车祸事故的发生频率令人担忧,但对于受害者而言,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一旦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诉讼成为解决途径。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害人首先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法院在审合后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状。随后进行一审审理判决,不服判决结果可提起上诉,进行二审审理。二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若仍不服可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在法庭秩序下,双方陈述请求、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最终,法庭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决。判决结果将在六个月内做出,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