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
(一)《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从事电焊工作,需要先有证书后上岗,无证上岗是违法的。
(四)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五)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此违法行为不属于派出所管理和处罚范围,如果是仅仅因为没有焊工证而被拘留,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不合法。
一、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什么
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以及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液化石油气站、加油站、油漆厂等都是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二、无证电焊公安局怎么处罚
《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