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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怎么写应诉材料?

2024-03-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应诉材料的写作没有统一要求,需根据原告起诉请求、证据和法律规定处理。应包括:1.评估原告请求合理性、证据支持和法律规定;2.评估原告证据合法性和充分性;3.提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4.签名并注明日期。个人民事诉讼需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及副本、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律师证等。

法律分析

一、被起诉怎么写应诉材料?

应诉书(答辩状)怎么写是没有统一的要求的。

具体的应该如何写答辩状,要根据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1、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是否有证据支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原告的证据是否合法、充足。

3、答辩人对本案的处理是什么意见(如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等)。

4、最后应该由答辩人签名并写明日期。

5.应诉书只能针对他所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的请求,可以要求法院驳回不合理的民事赔偿要求。由于案件已经是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调查后向法院起诉,提供证据由法院加以认定的问题。证据不足自然不会被认为有罪。

二、个人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结语

针对被起诉需编写应诉材料,答辩状的撰写没有统一要求。具体内容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应包括评估原告请求的合理性、证据支持和法律规定的符合性,评估原告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陈述答辩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由答辩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个人民事诉讼所需材料包括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及副本、原被告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诉讼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律师诉讼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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