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可以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1、通过行政复议
2、除行政复议途径之外,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90日内到作出处罚的单位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
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能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这里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行政处罚的对象一般为被认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即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外部相对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4、行政处罚是违法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包括行政主体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而应承担的责任,也包括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因承担的责任。
5、行政处罚是一种以制裁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都存在着可以减轻处罚的机会,但想要减轻处罚的话,一定程度上也看行政相对人自己的表现了,如果没有任何的悔改之意,肯定也不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对于行政相对人依法减轻处罚的幅度,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