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二十个工作日。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