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则可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
法律分析
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找劳动行政部门来帮忙讨要。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则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如何有效维权并追回欠薪?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该问题需要有效的维权和追回欠薪的措施。首先,农民工应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其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同时,可以寻求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增加舆论压力。此外,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组织维权行动,争取更大的声音和影响力。还可以寻求社会组织、律师或志愿者的支持,获取法律咨询和援助。总之,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并追回欠薪,可以为农民工争取应有的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维权追薪,保障农民工权益,劳动行政部门是重要的支持力量。农民工应积极咨询部门,了解法律保护。同时,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媒体曝光,联合受害者维权,获取支持与援助。多方合力,为农民工争取应有权益,维护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