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是:
1、作者独立构思的作品的内容或表达形式与他人发表的作品完全或基本不同,即不抄袭、抄袭、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是智力创造的结果,可以以某种物质复制的形式表现出来;
3、著作权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达形式,即没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达形式的简单思想或情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对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