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登记的情况: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