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是典型的继续性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但当事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经营管理相关事务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性质界定依然要按照原合同进行。
首先,合伙企业分为有期限合伙和不定期合伙
其次,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再次,有期限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最后,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不干了本金是否该给?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伙人退伙是不退本金的,应该根据合伙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来处理。
如果协议规定可以退还本金,就可以依据协议执行,合伙人本金需要满足相对应的法律要求,如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并一致同意,造成损失所应当的赔偿。其他合伙人同意就可以退伙,没有约定的按合伙人资金现有价值返还本金,若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理。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总之,一般情况下合伙人退伙是不退本金的,应该根据合伙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来处理。
合伙企业法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呢?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最多多少人?
首先,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再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债务如何处理呢?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具体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不干了本金是否该给?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伙人退伙是不退本金的,应该根据合伙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来处理。
如果协议规定可以退还本金,就可以依据协议执行,合伙人本金需要满足相对应的法律要求,如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并一致同意,造成损失所应当的赔偿。其他合伙人同意就可以退伙,没有约定的按合伙人资金现有价值返还本金,若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理。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总之,一般情况下合伙人退伙是不退本金的,应该根据合伙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来处理。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