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延长的,并不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判刑。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可以作出以下判决:(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行动建议: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延长的,并不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判刑,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作出有罪判决。如果在侦查阶段拘留期限延长超过37天,则应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书面向司法机关对于超期羁押提出意见以及处理方案,及时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