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详情如下:
1、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针对不特定的人,邀请招标是邀请特定法人或组织参与土地使用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第十条规定,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