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罪的客观要件包括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本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